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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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176元,由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