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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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冀0791民初1819号民事判决; 二、不得执行王***买受的张家口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顶给闫博名下的坐落在张家口高新区北侧,军休一所服务中心大楼底商2号; 三、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6日作出的(2019)冀0791执异52号执行异议裁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由冯秀娟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