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承德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德华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承德环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2019)冀0821民初164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2019)冀0821民初164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对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2019)冀0821民初164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四、驳回承德环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847.80元,减半收取2423.90元,由华晨公司承建富豪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847.8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