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晋城市金仔贸易有限公司异议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晋城市金仔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第三人晋城市金仔贸易有限公司为本案***与被执行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 二、晋城市金仔贸易有限公司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履行赔偿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