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超凡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瓦轴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提取被保全人淄博超凡动力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或收入58378.71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3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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