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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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阳泉市万兴居装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阳泉市万兴居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工程款121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阳泉市万兴居装饰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