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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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泗阳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朗润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号 (2020)苏1323执2355号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受送达人 泗阳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朗润置业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泗阳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良兵,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朗润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许海军,该公司董事长。 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人泗阳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行为为过户房产。经本院立案受理,本院已经将房屋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名下,申请执行人书写结案申请书,证明双方债务已经履行完毕。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2020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