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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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崇左片区凭祥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2016)桂1481民初53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市支行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371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17-09-25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