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2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广隆肥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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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11号房产;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17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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