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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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省普利农业科技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岳阳市屈原农垦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6民再126号民事判决、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06民终1993号民事判决、湖南省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2018)湘0691民初10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本裁定违反法律规定的,自收到裁定之日起60日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终结执行行为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被执行人如不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再次申请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