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省普利农业科技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岳阳市屈原农垦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6民再126号民事判决、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06民终1993号民事判决、湖南省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2018)湘0691民初10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本裁定违反法律规定的,自收到裁定之日起60日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终结执行行为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被执行人如不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再次申请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7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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