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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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龙玺印刷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03执1227号 孔岩与李永韬、济南龙玺印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8)鲁0103民初149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李永韬、济南龙玺印刷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于2020年3月23日立案执行(2020)鲁0103执1227号案件,至2020年3月31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鲁0103民初149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