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中铁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91民初336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济南中铁置业有限公司,住***。 原告***与被告济南中铁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万立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聂旭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