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中金电动车有限公司 潍坊铭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潍坊中金电动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白永法潍坊铭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支付欠款80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1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付清之日); 二、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91元,保全费920元,均由二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