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潍坊海歌服饰有限公司
滕州市航岱服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滕州市航岱服饰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1600000元;

二、若余额不足,则只得存入不得支出,直至额满为止;

三、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逾期,冻结的效力消灭;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潍坊海歌服饰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2-13
发布日期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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