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绍兴丹群纺织品有限公司
象山金叶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为本院(2019)浙0603执27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第三人***、***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绍兴丹群纺织品有限公司清偿货款8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向本院缴纳执行费用。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03-15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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