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02民初19971号

原告: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健,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昌亮,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郝啸,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冶俊,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连均,北京汉韬(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剑峰,北京市汉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林业研究院)与被告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7日立案。原告宁夏林业研究院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高亢

审判员周韬

审判员郭高明

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高锦

裁判日期 2019-09-04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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