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02民初19971号 原告: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健,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昌亮,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郝啸,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冶俊,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连均,北京汉韬(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剑峰,北京市汉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林业研究院)与被告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7日立案。原告宁夏林业研究院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高亢 审判员周韬 审判员郭高明 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高锦 |
| 裁判日期 | 2019-09-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