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科天龙(厦门)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江苏天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账号为32×××91的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账户的冻结;

二、解除对江苏天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兴市珊瑚镇八户村集体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7xxx)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19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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