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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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金星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新疆金钰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疆金钰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新疆金钰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