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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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津深城建筑检测有限公司 天津铸徽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小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天津小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铸徽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天津市津南区号房屋南、北卧室及走廊墙面修缮完好。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天津小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铸徽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此款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