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察右中旗西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
山西益星电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银行、察右中旗西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人民币一百六十八万四千四百九十元三角一分(包括本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三万零二百八十六元一角一分,利息十一万四千七百八十七元四角,迟延履行金五千六百二十三元八角,案件受理费九千七百七十六元,保全费五千元,执行费一万九千零一十七元)整,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1-30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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