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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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青岛德林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213执400号 申请执行人刘鑫,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青岛市李沧区枣山路329号枣山家园3号楼1单元604户。 申请执行人逄丽丽,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青岛市李沧区枣山路329号枣山家园3号楼1单元604户。 被执行人青岛德林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闯,职务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刘鑫、逄丽丽与被执行人青岛德林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2019)鲁0213民初399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已将青岛市李沧区枣山路329号3号楼1单元604户房屋过户到刘鑫、逄丽丽名下,执行费500元申请执行人已缴纳,本案执结。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孙海翔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乔培清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