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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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曲靖市碧水蓝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云南晟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云0302执560号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曲靖市碧水蓝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晟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刘丽萍、高泽品: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与曲靖市碧水蓝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晟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刘丽萍、高泽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952093.91元及罚息、复利。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7月16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双方长期和解履行,现依法终结本案执行,如被执行人未如期按约定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人有权向本院申请恢复继续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