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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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2019)湘0221民初37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变更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2019)湘0221民初37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市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经济损失1352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22元,减半收取411元,由***负担87元,由***负担32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2.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