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13770号民事判决;

二、***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支付车辆租赁费用221元及违约金(以221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1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

三、驳回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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