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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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等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等县支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7-11-09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