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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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1425民初3066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虞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涛、王言林,河南福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虞城县。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虞城县。 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7月0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7日内预交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高宏伟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张修博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