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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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禧徕乐(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禧徕乐国际家居博览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281执恢407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 被执行人:青岛禧徕乐国际家居博览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成义,经理。 被执行人:禧徕乐(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高云秀,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禧徕乐国际家居博览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禧徕乐(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2018)鲁0281民初1174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19年5月3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执行案号为(2019)鲁0281执2137号案件。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还款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按照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鲁0281执恢407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