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09民初355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8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邵晓波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芦霄 |
裁判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