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09民初355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8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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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邵晓波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芦霄

裁判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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