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迪尔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劳务报酬19552元及利息488元,合计20040元;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1元,由被告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