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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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684执1036号 汤计玲、余书本: 申请执行人汤计玲与被执行人余书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18)苏0684民初6863号民事判决书,本次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12432.00元,被执行人另应承担本案执行费人民币1586.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由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万元,其余部分的款项,申请执行人予以放弃。被执行人现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钱款由本院转交申请执行。至此,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的事项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