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泰兴市公羽研酒坊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的“1、没收违法所得45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3、每日按未交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计10000元”之申请内容。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3-03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