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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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82执3217号 郑养火: 申请执行人赵金飞与你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2019)浙0282民特598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赵金飞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共计支付了6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82执321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承办人:俞斌电话:6391×××6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