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602执1342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602民初9924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03月2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金朝乾与被执行人金美华、董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5215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50000元,执行费215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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