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602执恢772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绍越商初字第02217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童建平与被执行人鲁光龙追偿权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15)绍越执民字第4111号〕。执行中,本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鲁光龙名下座落于绍兴××路××、××楼的房地产,拍卖款为12114200元,扣除相应的执行费、涉鲁光龙案件诉讼费、评估费、公证费、开锁费、腾退费、抵押优先款后,加上另执行到位的207198.05元,可分配余款为3158770.05元,本案申请执行人经分配得款20679元,本次恢复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2015)绍越执民字第4111号执行案件尚未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