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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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304民初178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上列二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詹德英,福建品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上列二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婷婷,福建品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受理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何志强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 法官助理黎曦 书记员陈赛芬 |
裁判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