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304民初178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上列二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詹德英,福建品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上列二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婷婷,福建品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受理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何志强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

法官助理黎曦

书记员陈赛芬

裁判日期 2020-05-07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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