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江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鄂9006执1115号 马齐海、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江中心支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齐海与被执行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江中心支公司已履行(2020)鄂9006民初17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鄂9006民初172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