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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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位于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恒大绿洲16栋3303室的房产[产权证号为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证书第0023850号]的查封。房产、国土规划管理部门不再接受其他法院、单位的查封、冻结或为买受人以外的人的利益的过户、抵押等登记申请。 二、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恒大绿洲16栋3303室的房产[产权证号为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证书第0023850号]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张奕(公民身份号码)所有。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恒大绿洲16栋3303室的房产[产权证号为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证书第0023850号]的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张奕时起转移。 三、位于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恒大绿洲16栋3303室的房产[产权证号为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证书第0023850号]原有的担保物权因拍卖而消灭。 四、买受人张奕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