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洛阳衡达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洛阳衡达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无效; 二、洛阳衡达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2017年8月25日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S0089861); 三、洛阳衡达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交付位于洛阳市西工区道南路64号衡达地标大厦1幢4单元2706号房屋,并协助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09元,减半收取计2604.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