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洛阳衡达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洛阳衡达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无效;

二、洛阳衡达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2017年8月25日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S0089861);

三、洛阳衡达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交付位于洛阳市西工区道南路64号衡达地标大厦1幢4单元2706号房屋,并协助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09元,减半收取计2604.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19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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