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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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舒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1523民初3114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2020年7月21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在期限内缴纳诉讼费用。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谢泽辉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张林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