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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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法库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124执937号 徐爱民: 徐爱民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762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9184元,其中,本金127623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1561元。本院已于2020年7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徐爱民(申请执行人)。至此,徐爱民(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民终97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周永成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德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