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黑0624民初276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218800元;

三、***自2015年11月13日起,以38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向***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四、***自2016年6月1日起,以18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向***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五、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8466元,由***负担5975元,由***负担2491元,保全费207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05
发布日期 2020-07-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