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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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691执346号 苏景慧: 苏景慧罚金一案,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黑0691刑初258号的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0年2月3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苏景慧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罚金20000元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黑0691刑初258号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