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安锦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洛南县金牌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2019)陕1021民初128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维持第二项;

二、由上诉人西安锦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上诉人洛南县金牌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91682.4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91682.45元为基数,从2017年5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一审案件受理费3604元,由上诉人洛南县金牌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604元,上诉人西安锦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

上诉人洛南县金牌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元,上诉人西安锦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2092元,合计3172元,均由上诉人西安锦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7-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