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锦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洛南县金牌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2019)陕1021民初128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维持第二项; 二、由上诉人西安锦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上诉人洛南县金牌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91682.4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91682.45元为基数,从2017年5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一审案件受理费3604元,由上诉人洛南县金牌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604元,上诉人西安锦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 上诉人洛南县金牌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元,上诉人西安锦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2092元,合计3172元,均由上诉人西安锦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