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环宇电控制造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
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2019)川0303民初1446号民事判决;

二、四川省环宇电控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居间提成费109479.19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案件受理费8136元,减半收取4068元,由四川省环宇电控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负担306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136元,由四川省环宇电控制造有限公司负担4068元,***负担406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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