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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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长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428执147号 杜旭斌: 本院执行你与赵小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20年6月9日立案执行,于2020年6月12日向被执行人赵小斌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赵小斌已履行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