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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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法院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8)苏1191民初2619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终结后,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或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