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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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18)新0104民初928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3244.64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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