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2801民初4138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丹,新疆同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7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且因经济紧张无力交纳诉讼费,并申请撤回起诉。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赖伟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

书记员谢昭

裁判日期 2020-07-02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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