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05民初483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其他基本情况不详。

原告***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费通知书后申请撤诉,并明确表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应当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宋晓慧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周捷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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