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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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车牌号为吉H×××26号车辆车籍手续,查封期限为二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延吉市北大新城7号楼2单元1301室、房屋编号为05-04-0446-2单元1301,建筑面积为99.98平方米房屋产籍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查封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即申请人***名下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延字第19××47号房屋产籍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保全费2,336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